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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月份,这些食品企业(商店)违法被罚

[2018/4/16 13:25:00]  行业新闻 作者:徐明锋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4月15日,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4月上旬,海南省多家企业(商店)因违法被处罚。

  三亚万丽度假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罚款6000元。该酒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4月3日,被三亚市食药监局给予警告;没收涉案食品7种,共计2.3公斤;罚款6000元。

  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今年1月3日,有市民投诉海南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汁赤烧猪肉干(规格/型号:195g,生产日期:2017-10-13)引用标准为GB/T23969,标签标注脂肪含量超过国家强制标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文昌食药监局经调查查明,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购进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记猪肉干(规格:195g/包)15包;及食药监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5日监督抽样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2018年1月3日的蜜汁赤烧猪肉干(新包装,但标示营养成分表里脂肪含量为13.5g/100g,执行标准:GB/T23969,与被投诉批次产品标示信息一致)。标签标注的脂肪含量不符合其执行标准GB/T23969的规定,涉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4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

  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拒不改正被罚款6000元。今年2月7日,执法人员对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也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此外,该局于2017年4月25日已对该店上述违法行为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4月3日,因拒不改正,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被临高县食药监局处以6000元罚款。

  洋浦范雄伟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冻肉、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一天被罚7390元。4月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安置区龙苑小区04号的范雄伟一天被食药监部门处罚2次。范雄伟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冻肉,在购进进口冻牛腱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被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0元、罚款5000元。同时,其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被给予警告和罚款2000元。

  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冻肉被罚款2万元。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的黄自煌采购进口冻牛腱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冻牛腱。4月10日,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对其警告、罚款2万元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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